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由李克强总理亲自提议举办,每年举办一次,目前已成功举办五届,是目前国内规格最高、最具权威、最具影响力的“双创”顶级盛会。2020年,第六届大赛更名为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服务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特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育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放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组织委员会。组织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招生就业处/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校办产业管理处、校友总会办公室、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赛事的组织协调与实施等工作。
三、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均可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四、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要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六届大赛。
五、参赛组别和对象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下设主赛道(四个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两个组)和国际赛道(三个组)。
(一)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或所有人中,有参赛学生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该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三)国际赛道
参赛项目允许跨校、跨国组建团队,我校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均可参赛。学生须为教育部正式认可的国外高等学校(详见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http://www.jsj.edu.cn/)18岁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所在校为申报学校。参赛项目团队负责人如果同时具备国际和国内双学籍,可以同时代表国内外两个高校参赛,奖项可以由国内外两个高校同时获得。
根据项目性质和类别,分为商业企业组、社会企业组、命题组。参赛条件如下:
1.商业企业组。参赛项目具有较新的创意、技术、产品、商业模式等,有明确的创业计划,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社会企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形成正向、良性、可持续运行模式,服务于乡村振兴、社区发展、弱势群体、或以增益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和目标,并有机制保证其社会目标稳定。其社会影响力与市场成果是清晰、可测量的。
社会企业组项目要求以工商企业类为主,以利于引入社会影响力投资推动社会企业发展;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社会企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命题组。持续征集全球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公益机构等就自身发展或社会共性问题设立参赛题目。符合参赛条件的个人、团队、企业均可参赛。
鼓励师生共创项目,即可由在校教师和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共同组队参赛,团队负责人须由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担任,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六、赛程安排
(一)宣传发动(2020年3月至4月)
各学院要深度挖掘教师的科研项目成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要充分挖掘毕业5年以内校友的创业项目(2015年之后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不含在职生),积极动员其参加大赛。
(二)参赛报名(2020年4月至5月)
各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具体开放时间依据教育部大赛通知后确定)。
1.项目计划书:上传文件要求为pdf、word格式,大小不超过20M。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参赛团队还需将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附在计划书后一并上传。
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2.项目展示PPT(非常重要):上传文件要求为ppt、pptx、pdf格式,大小不超过20M。
(三)竞赛安排
1.初赛(2020年5月)
(1)各学院团委书记(负责人)作为学院大赛的联络员,负责收集和传递赛事相关信息;各学院的参赛项目统一报送至学院团委,由各学院组织院内选拔赛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本学院申报项目总数的20%,推荐到学校参加校级复赛。
2.复赛决赛(2020年6月)
(1)校级复赛:组委会邀请往届大赛评审专家(企业家、投资人)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一定数量的项目进入校级决赛。
(2)校级决赛:进行项目路演和现场答辩(具体要求与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奖励政策
1.参赛学生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课外培养成绩单管理办法(试行)》,参与大赛和获奖的本科生可以认定相应的课外培养学分。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竞赛奖励办法(试行)》,对在省赛和国赛中获奖项目团队予以奖励。
2.指导教师
根据《河南科技大学学生竞赛奖励办法(试行)》,省赛和国赛中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与学生同等标准给予奖励。对于指导学生在国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学校将在职称晋升中予以体现。
3.组织学院
根据竞赛组织情况和大赛(校赛、省赛、国赛)获奖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是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平台。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做好大赛组织协调和项目选拔工作,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开创学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2.广泛动员,深挖项目。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赛事的宣传动员工作,坚持“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创”“停课不停赛”,充分调动在校学生、广大教师,尤其是毕业5年内创业校友参与大赛的积极性。
3.整合资源,认真组织。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主动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大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要整合校友资源,形成合力加强对参赛项目的指导和培育。
校团委联系人:皇甫毅
联系电话:0379-64231442
邮 箱:hfy@haust.edu.cn
河南科技大学“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