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认定的可操作性,提高认定精准度,保障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覆盖每一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现应用工程学院组织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利用暑期时间填写《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附件1)。具体事宜如下:
1.学生下载《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
2.学生填写《证明表》基本信息(手写、打印均可),经学院审核无误后,在“学校审核意见”栏加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印章;
3.学生暑假期间带《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到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由扶贫办工作人员通过登陆“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查验建档立卡情况,完整填写《证明表》信息,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4.学生开学时带回证明表交各学院,作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证明材料。学院汇总信息,待学校资助中心另行通知时交汇总表和学生《证明表》。
5.2017级新生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收到《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新生报到后学院一并收齐、汇总。
应用工程学院
201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