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防汛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09-09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和指导思想:加强“平安学院”建设,确保学院防汛安全,提高对暴雨洪水、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减轻灾害损失,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教育教学等工作正常稳定开展。

二、工作原则: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统一指挥,分工负责。

三、适用范围:学院教学楼内外暴雨、洪水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供水、供暖设施漏水预防和抢险工作。

四、学院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班子成员组成,院长、院党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主要职责:执行学校防汛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度命令,组织学院日常防汛安全检查和汛期值班工作,建立学院防汛应急预案,组织汛期突发事件的抢险指挥。

五、加强与学校后勤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的沟通,督促做好防汛设备、物资的储备,以及日常的安全检查。对存在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并配合进行整改,消除隐患,不能马上进行整改的要制定稳妥应急方案。汛期要及时收集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以及学校防汛工作信息,做好预警工作。

、节假日值班人员按照学校规定按时到岗值班,值班期间要协同物业值班人员,加强对防汛情况检查以及楼内供水供暖设施的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学院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七、汛期或遇到恶劣天气,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学校紧急防汛工作要求,安排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24小时开机确保畅通。

八、加强师生防汛安全教育,配合学生公寓汛情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师生参与防汛抢险工作。

九、一旦发生汛情,学院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对已或可能发生险情地区的人、财、物实施安全转移,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上报学校防汛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十、正常教学时间发生汛情,特别要做好教学工作调整、师生安全转移和楼内秩序维护,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十一、全院教职工服从指挥,主动参加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十二、防汛突发事件及其抢险工作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的相关规定。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应及时、准确,对一些敏感事件,应坚持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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