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会议的组织和管理,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切实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会议分类
(一)常规会议:是指学院党政运行管理会议。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周工作例会、教职工大会、党员大会。
(二)专题会议:按上级规定要求每年度(学期)针对某个专题工作必须进行研究落实召开的会议。如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学生工作会、安全稳定工作会等。
(三)专项工作(项目)会:由学院领导召集相关人员参加专门研究或推进某一方面工作事项的会议。如院长(书记)召集副院长、副书记及有关人员召开的工作会议;副院长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的教学、科研等方面业务工作会议;副书记召开的党建、纪检、学生等方面工作会议等。
二、有关会议组织及主要议题
(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按照“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和执行。
(二)每周工作例会定为周一上午9点,一般由院长主持,所有管理岗位人员参加。会议程序:各岗位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本周主要工作项目(含需要学院研究确定的事项),会议主持人做工作安排。
(三)专题会:一般根据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商定、并经党政联席会或党委会研究确定召开。主要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和上级决策部署,针对某个专题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会议一般应提前调研谋划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会议时间、议题、议程、参会范围等。
(四)专项工作会: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或指定负责人)召集相关人员参加,专门研究或推进某一方面工作事项的会议。会议召集人一般应事先向业务主要负责人汇报会议时间、议题、参会人员等事项,征得主要领导同意和指导。
(五)教职工大会:会议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召集,一般安排在周四下午政治学习时间,主要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党路线方针政策、安排推进工作等。
三、会议规范
(一)强化会议计划
会议召集人一般应提前一天确定议题并通知参会人员;会前沟通,主要负责人沟通、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沟通、专项会议的专家沟通。
(二)注重精简高效
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按要求原则上每月至少1次、周工作例会每周1次;其他会议尽量减少,时间及人员相近的会议合并或套开;倡导开短会、讲短话,主持人应控制开会时间,除讨论研究重要事项,一般会议不超过1小时,工作例会控制在40分钟以内;明晰会议议题,会前没确定的议题一般不临时上会,针对部分人员事项另行召开专门会议。
(三)注重落实督导
一分布置九分落实,各类会议要精心组织,压实责任,强化时限。会议主持人对研究确定的工作事项、重要工作应明确落实责任人、完成时限,会议主持人负责监督落实。
(四)会议记录资料
主持会议负责人应安排专人(一般为业务对应的七八级管理岗)做好会议记录,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工作例会、教职工大会要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必要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学术、民主管理等会议活动应留取音频、影像资料。
四、会议纪律与要求
(一)学院各种会议都要签到考勤(参照学院考勤管理办法模板),安排参加会议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履行请假手续,参加学校会议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私自缺席或替会。
(二)开会期间关闭通讯工具或调至静音状态,原则上不得接听电话,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不得擅离会场。学院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可以酌情接听学校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校办、纪委、组织部、保卫处等部门电话,无特殊情况一般应短信回复联络。
(三)按时整理会议资料。所有会议记录人员当天完成记录资料整理(包括考勤签到表、音像资料),三天内交档案员存档;院级层面常规会议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形成会议纪要的由会议主持人签字;专项会议(活动)由主持人指定负责人整理,考勤表及影像资料交档案员存档,会议记录自行保管,会议主持人负责督办。会议考勤情况列入学院工作简报内容并作为考核依据,未及时报送者承担相应责任。档案员负责会议材料的规范性审查。
(四)参会人员对会议中应予保密的事项或不宜公开的事项、会议的不同意见等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任何个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外公开;党政联席会、党委会会议等重要会议记录属于保密内容,记录、保管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议文件材料,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
(五)对不按时限完成工作事项予以督办问责。